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教职工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延迟企业开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24日。我校开学具体时间将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2.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处于高发状态,按照省市疾控部门要求,现在仍在湖北疫区(尤其是武汉、黄冈、孝感)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要返校。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返校的,需由两地防控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目前政府的对接程序尚未下发)。
3.在长或其它地区的教职工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流动,非特殊情况不要返校。确需返回校园的人员请仔细阅读校医院关于教职工返岗健康宣教资料,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4.开学前需要返回实验室做实验的教师需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审批,原则上教师独立开展实验,不得安排学生参与实验或现场研讨。
5.请大家密切注意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报告本单位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前往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各二级单位防控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好本单位教职工返校情况,坚持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随时向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88872335)。
湖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